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8 年7 月,首任校长由原国家副主席、时任农垦部部长王震将军担任。学校原隶属农垦部,1973 年划归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经过65 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现代化大农业特色、以农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农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规定如下:
复试
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向达到要求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 月底前完成。
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录取通知书一般在录取当年6 月下旬发放。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相关规定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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