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黑龙江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在保证复试安全、公平、科学的方针指导下,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的招生政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保安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各项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原则
遵照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894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1136名,共2030名。招生计划中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名,具体分学院分学科(专业、领域、方向)见招生计划。
三、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遵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根据国家基本分数要求、我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制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人数比例。
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位类型 | 学科门类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政治、外国语成绩 | 业务课成绩 | 总分 |
学术学位 | 法学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45 | 68 | 326 |
理学 | 0710 | 生物学 | 38 | 57 | 279 | |
0777 | 生物医学工程 | 38 | 57 | 279 | ||
工学 | 0831 | 生物医学工程 | 38 | 57 | 273 | |
医学 | 1001 | 基础医学 | 39 | 117 | 296 | |
1002 | 临床医学 | 39 | 117 | 296 | ||
1003 | 口腔医学 | 39 | 117 | 296 | ||
1004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39 | 117 | 296 | ||
1007 | 药学 | 39 | 117 | 296 | ||
1010 | 医学技术 | 39 | 117 | 296 | ||
1011 | 护理学 | 39 | 117 | 296 | ||
107401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39 | 117 | 296 | ||
管理学 | 1204 | 公共管理 | 47 | 71 | 340 | |
专业学位 | 教育学 | 0454 | 应用心理 | 51 | 153 | 350 |
工学 | 0854 | 电子信息 | 38 | 57 | 273 | |
医学 | 1051 | 临床医学 | 50 | 150 | 300 | |
1052 | 口腔医学 | 50 | 150 | 300 | ||
1053 | 公共卫生 | 39 | 117 | 296 | ||
1054 | 护理 | 39 | 117 | 296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进入复试要求同上述基本分数要求一致。
按各学院、各学科(三级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数的120%确定考生进入复试限额,非整数的小数点后数值均进位整数计入,排名在限额最后一名处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能否参加复试。初试成绩合格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120%的学科所有线上考生均参加复试。
请符合上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网址:http://yjszs.hrbmu.edu.cn/zsgl/fsgl/xxfbcx.aspx查询成绩排名、是否进入复试及复试笔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四、复试工作的组织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统筹管理,制订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二)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学院(校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并监督各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三)复试分为三部分,即复试笔试(含外国语笔试和专业课笔试,其中外国语笔试5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专家组面试(含外国语面试10分、专业知识面试40分)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
笔试及专家组面试成绩均计入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学校将根据外国语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国语面试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及初试总成绩,以及专业招生计划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笔试形式进行。
复试成绩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笔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五)各院(校区)按学科(专业、领域、方向)成立外国语听说和专业知识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专家组面试考核工作。
五、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凡第一志愿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或3月24日上午(8:30-11:00)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公共卫生学院楼B区一楼大厅报到。
六、复试笔试有关说明
(一)复试笔试时间及有关安排
3月24日(周五)16:30-18:30进行专业课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18:30-19:00进行外国语笔试,19:00-19:30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报到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上将指定考试地点和座位,考生可提前了解考场所在位置,考试时对号入座。
(二)笔试考试科目、分值及题型
1.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考试科目见复试排名查询系统。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150分,题型以主观题为主;外国语笔试满分50分,以翻译题型为主。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试题为开放性试题3道,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3.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每科90分钟,每科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专家组面试有关说明
(一)专家组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专家组面试由考生报考学院组织,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见研究生院后续发布的通知。
(二)考生复试要求
考生到考场以后手机一律关机,将手机上交考务办公室,禁止任何考生在考场内接打电话,否则按违规处理。各院(校区)各学科复试小组的秘书或助理负责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信息比对完成考生的身份验证。考生复试次序随机选定。
(三)专家组面试内容和分值
1.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评判考生思想道德及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考核试题数及分值
(1) 学术学位试题数量和分值(满分50分)
①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简答题4道,每题5分,共20分。
②专业知识应用题(病例题、分析题)4道,每题5分,共20分。
③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1道,10分。
(2)专业学位试题数量和分值(满分50分)
①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简答题4道,每题5分,共20分。
②病例题2道,每题5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实践技能简答题5道,每题2分,共20分。
③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1道,10分。
(四)复试成绩说明
2023年我校复试成绩按复试笔试外国语、复试笔试专业课、复试面试外国语、复试面试专业课成绩每科四舍五入取整后计入总成绩。在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按招生计划录取考生时,如有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政治理论成绩、复试笔试外国语成绩单科依次顺序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在招生计划之内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八、查看拟录取名单
请各位考生于3月31日在哈医大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查看拟录取结果,我校将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我校将等待国家录取检查结束后,预计于2023年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入学须知,具体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九、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于研究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调剂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但我校未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
待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和研招网公布缺额信息,并于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展调剂工作。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调剂工作办法见后续通知。
十一、考生复试报到需提供材料
1.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者,可提供考生编号后四位)。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学生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证件上交报考执业医师者,可提供上交部门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4.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5.报考临床学科的非普通全日制生源、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审验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6.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
7.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满两年者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试报到时按要求主动选择两门加试科目。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加试两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但所选科目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例如:初试为西医综合(学术学位)的考生,加试科目不得选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复印。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二、研究生导师的确定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录取考生在拟录公示结束后与此前各学院录取的推免生、长学制转段生一起按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每名导师每年招收所有轨道录取的硕士生总数一般不超过3人。
十三、咨询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者须在复试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复试学院反映。
十四、其他事宜
1.复试为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诚信考试。
2.同等学力考生需在报到时确定加试的两门课程科目(参看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请考生定期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查看有关复试和拟录取的通知。
4.符合我校复试分数要求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我校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5.通过复试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待国家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六月下旬)。
6.相关条款或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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