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11-17 09:19:08
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 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2022 年 12 月,学校入选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项目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哈尔滨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规定如下:
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加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调剂
调剂工作将在国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具体生源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含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哈尔滨师范大学相关规定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