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
2.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的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报考通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考前,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s.ruc.edu.cn)认真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4.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考生报考时应注意查看招生专业要求,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均设有备注“本方向仅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研究方向,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间注意选择报考专用方向。
6.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的考生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1)统考考生
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根据工作安排,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及具体安排,详见报考点公告。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本报考点仅以北京市社保卡及“社保个人权益记录”为在京工作证明,网上确认时须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及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证明;
③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薄)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2)援藏计划单独考试考生
须选择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指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试方式请选择“援藏计划”,专项计划选择“援藏计划”。考生请注意查看相关招生简章中关于援藏计划报考条件、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的要求。
7.报名期间,考生可按报名网站的规定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因涉及将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转户口、调档案等问题,请考生如实填写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
8.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当在网上确认前自行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完成学历认证。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当在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时核验。
9.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确认时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完成电子照片采集、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方有效。网上确认时,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截至2023年12月24日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往届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已注册)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的扫描件;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签署《承诺书》(《承诺书》样式届时从网上确认平台下载),并提交《承诺书》扫描件。
对于二学位在京高校在读考生,如果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为往届生身份报考,须提交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如果以即将取得的二学位学历报考,为应届生身份报考,须提交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已注册)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的扫描件。
(3)户口所在地在北京的考生须提交户口本(薄)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工作所在地在北京的考生须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及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证明;
(4)未通过报名系统网上学籍学历审核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上述证明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验,如发现伪造证件,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考生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10.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
11.我校及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准考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 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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