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点介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4 年获批成为全国第四批 MPAcc 培养单位, 2015 年MPAcc 首届招生,2018 年通过教育部合格评估。学位点在制度建设、招生质量、人才培养、学生就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是学校目前招生热度最高、培养优势最为突出的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本学位点研究生可获得 ACCA 资格考试前 9门课程的免试资格。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2人,师资队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及年轻化的特征。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超过50%;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96%,其中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1人,入选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1人,上海市曙光学者1人、晨光学者3人,4名教师获 ACCA全国优秀专业指导教师。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基金项目30余项,在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会计研究》、《金融研究》、《世界经济》、国际Ⅱ类、国际Ⅲ类、SSCI期刊等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专著十余本。
学位点广泛整合国内外各类行业、企业资源,聘请了近百位具有资质的企业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合伙人等业界知名人士担任MPAcc行业产业导师。行业产业导师参与课堂教学、实务讲座、论文指导、实践指导,与校内老师联合培养学生,“双导师”模式贯穿MPAcc培养全过程,为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保障。
学位点研究生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多名学生获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长三角研究生学术论坛、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决策仿真大赛等国家级及省部级赛事奖项。
(一)培养目标
学位点坚持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重大需求,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和职业需求,培养熟悉中国国情、能适应“大智移云物区”环境发展,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知行合一的高级会计、财务管理及审计实务管理人才。
(二)培养特色
学位点注重培养学生良好职业道德、宽广国际视野、敏锐数据逻辑、战略思维和市场意识、知识整合能力、跨文化管理能力,行、企、校多元协同,贯穿课程设计、师资配备、移动课堂,实现业财融合的人才培养特色鲜明。
(三)培养方向
1.会计与公司财务
2.审计与内部控制
3.财务共享与会计大数据
二、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定向)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授课时间一般为双休日,课业安排由学校统筹安排。学院重视案例教学与比赛,开辟第二课堂,实行校内专任导 师与行业产业导师联合培养的双导师制,行业产业导师全程参与研究生人才培养。学制2.5 年,最长学习年限 4.5 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非全日制(定向)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就业和户籍等相关事项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在校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校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三、招生人数
计划数48人。学校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写明:知晓该考生情况并同意该生报考研究生)。
(五)会计(非全日制)的报考类型为定向就业,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报考研究生的证明,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就业和户籍等相关事项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在校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校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五、报名程序
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地点、要求、报考点公告等具体安排请关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www.suibe.edu.cn/yjsy)。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1.考试科目
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
2.考试内容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英语(二)”满分为 100 分,均为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考试地点
初试地点由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指定。
(二)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方式为面试与专业笔试相结合。 复试内容包括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现场作答和思想政治理论、会计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在内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细则等将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复试参考书目
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
(三)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与体检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不予复试。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八、学费
学费总额为18.8 万元, 7.52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