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浙江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李浩培先生作为近代中国国际法学及中国参与国际司法实践的代表人物之一,广为人知。李浩培掌院时,海内外名家云集,学术淹贯,遐迩相传。后因院系调整,原浙江大学法学院遭遇解散,历经波折,但为建设法治社会培养人才的理想未尝一日放弃。1980年,原杭州大学法律系建立,大法学文脉再续,终能薪火相传、授业不辍。
学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浙江省重点学科2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
学院于2012年入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
于2015年入选“2011计划”中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