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专业目录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学习方式 | 拟招人数(统考) |
光华法学院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非全日制 | 15 |
035102法律(法学) | 非全日制 | 15 | |
公共管理学院 | 035200社会工作 | 非全日制 | 30 |
125200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315 | |
教育学院 | 045101教育管理 | 非全日制 | 35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非全日制 | 18 | |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 非全日制 | 7 |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 045400应用心理 | 非全日制 | 30 |
医学院 | 105300公共卫生 | 非全日制 | 20 |
管理学院 | 125100工商管理 | 非全日制 | 665 |
工程师学院 | 125601工程管理 | 非全日制 | 375 |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 135400戏剧与影视 | 非全日制 | 30 |
专业查询:2025年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复试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适当调整。
2025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办法
1、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初试+复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生的(在职的只招收定向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4、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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