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对单独考试考生及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考生在报名前需提交相关材料供我校审核。
对单独考试考生: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单独考试”)、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及正文)或者业务骨干证明(需中级职称或以上)到我校研招办提交审核。
对同等学力身份考生:考生需提供近三年取得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单复印件(成绩≥425分),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课程学习证明(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我校研招办)。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
其他考生按专业目录备注栏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准予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查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通过后方能正式录取。录取考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等原件。
江苏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江苏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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