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为准)
2.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4.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调剂学术要求,由各招生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会或学术分委会审议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专业志愿或不选择研究方向均视为无效报名。
3.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关闭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进入复试名单。
4.我校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分批调剂,未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留有有效志愿的考生一律不接收调剂申请。
2.工作程序:我校公布调剂缺额专业信息→拟申请调剂考生只需网上填报志愿,无须寄送纸质材料→研究生院对申请调剂考生志愿(剔除无效报名)进行审查和筛选,组织相关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调剂系统对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组织调剂复试。
3.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参照《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调剂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复试通知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统一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5.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28日,我校调剂复试原则上4月上旬启动,4月28日前分批次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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