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医学院校,教育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抗战时期更名为国立江苏医学院。1957年,由镇江迁至南京,更名为南京医学院。196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药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时相关政策如下:
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阶段,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取
(一)2024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2500名(含长学制学生约230名,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接收的免试推荐生占当年招生计划)。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5,依据录取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三)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回原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我校将严格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2017级及以后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学习。请谨慎报考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南京医科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南京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师会在24小时之内与您联系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