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内容
《设计综合(III)》考试是以快题设计的形式,考察视觉传达设计与数字媒体艺术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掌握设计学学科的设计原理及设计方法,以体现综合设计素养,对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插漫画、交互设计以及现代媒体设计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设计能力;要求能够熟练地运用视觉传达设计与数字媒体艺术的专业知识对考题进行分析、思考并解决问题。
二、考试要求(包括考试时间、总分、考试方式、题型、分数比例等)
初试考试时间为6小时,初试总分满分150分。
快题设计:总分150分
1、设计方案:设计表达。(110分)
2、设计说明:文字表述。(40分)
三、主要参考书目
视觉传达、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交互设计等媒体设计相关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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