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二级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署名前2,学术期刊级别以我校科研院最新版本为准)。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注: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取得推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全国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免生工作于9月下旬启动,详情见学校研招网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除125100工商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均不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省市考试院、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浙江理工大学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二条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招生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师会在24小时之内与您联系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
上一篇: 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下一篇: 暂无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