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厦门市教育局启动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其中,鼓励幼儿园老师通过在职学习,获本科学历,中学老师获得研究生学历,因此产生的学费,最高可报销70%。
厦门市教育局于7月31日下发《关于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层次的通知》,指出,到2020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分别达55%、79%、99%;全市初中、普通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23%、41%、20%。
到2020年,厦门市幼儿园五成以上的老师要有本科学历,普通高中要有四成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市教育局没有公布目前各阶段教师学历层次。最早,幼儿园教师只需要有中专学历,小学只要大专。这几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逐步提高,厦门市中学和小学,已经出现博士学位的老师。
《通知》说,此次教师学历提升工程的对象是: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市教科院、各区教师进修学校,男45岁、女40岁以下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含教研员)、中层干部和校级领导,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历提升并非是号召老师请假去读书,而是通过在职进修等多种方式,坚持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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