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77年的政史系,1982年更名为政教系,1994年更名为政法系,1999年更名为法政经济学院,2006年更名为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10年更名为法政学院,2022年12月更名组建为法学院,院训为“崇德尚法、求实致远”。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68人,其中教授10位,副教授近20人,博士(含在读)43人。“省151人才工程”入选者3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博士生导师5人,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1人、浙江省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1人。学院聘任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现有全日制本科生600多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800余人,留学生30余人。
学院现有法学、行政管理2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新兴特色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校级重点专业,专业评估多次被评为全国A+、A。现有法学、公共管理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行政管理等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等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中国建设、“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等国家战略,不断探索学科特色和专业特色,在地方立法、商事法、非洲法、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公共服务等方面,逐步形成了以法治为核心,从基层治理到全球治理贯通融合的全链条治理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培育了数个富有凝聚力和科研潜力的学科团队。学院建有长三角社会治理研究院、金华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民商法研究所、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机构。
近年来,学院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50余项,出版各类著作100余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近10项,获得国家级、省级领导人批示10余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管理世界》等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00余篇。
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学生群体中涌现出了首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高校组全国总冠军、第五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法学专业2014级本科生吕林静同学,全国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行政管理专业2019级硕士生胡馨文同学第八届浙江省“十佳杰出青年”法学专业1999级屠佳同学,浙江省大学生辩论赛冠军行政管理专业2007级包子蛟同学等优秀典型。一大批毕业生已成长为政界精英、高校领导、知名法官、检察官、律所合伙人及企业家等。
长期以来,学院主动适应国家高等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办学质量,学生培养质量得到社会普遍认可,整体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院曾获“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组织工作创新奖”“浙江省高校党支部建设创新奖”等荣誉称号。
学院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先后与香港浸会大学、台湾屏东科技大学、美国南加州大学、美国天普大学等高校合作,每年选送优秀学生参加为期三个月的访学和暑期实习,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
学院将继续秉承“崇德尚法、求实致远”的院训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崇尚学术、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人才立院、业务强院、和谐兴院”的工作方针,为加快建设跨学科、开放式、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学院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