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安排
1.外国语考试
外国语考试考场安排以现场确认时领取的准考证为准。
外国语考试时间:4月16日上午8:30—11:30
外国语听力考试所需无线接收耳机由考生自备,考生须在4月15日下午16:00—18:00到考场所在楼宇处测试耳机。俄语、德语、法语的听力考试在语音室进行,不需自备耳机。
考生8:00开始入场,8:20后禁止入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应试时,考生须携带黑色(蓝色)签字笔(钢笔、圆珠笔)、铅笔(2B)、橡皮。不得携带手机、手表等通讯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2.专业课考试
初试专业课考试时间:4月1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专业课考点以报考学院(中心、所)安排为准。
考生应于4月16日下午到报考学院(中心、所)报到,并查询初试专业课考试和加试、复试的具体安排。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时间:4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场设在中心校区理综楼307教室。
在职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专业课加试时间为4月18日,具体参见报考学院(所、中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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