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院
COLLEGE

法学院

  山东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其主体肇始于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近代中国的第二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被誉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源性大学”。

  在百年山大的历史上,法科是一门显要的学科。上世纪20年代,山东高等法律专科学校就是山东大学的六所学校之一。上世纪80年代,正式开启现代意义上的法科教育。1980年招收首届法律大专班,1981年开设法律本科专业。198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成立,著名法学家乔伟先生任系主任。1994年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先生任首任院长。

  厚植齐鲁,服务国家,面向世界,建设一所受人尊重的法学院,始终是法学院师生的精神、理念与情怀。在乔伟、徐显明等先生的带领下,一批批山大法学人筚路蓝缕,呕心沥血,潜心学术,追求真理,塑造了法学院的文化品格,铸就了法学院的时代辉煌。

  学院目前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有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中日韩法律研究中心/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法学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政治文明与宪治研究基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省版权教学科研基地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平台,是全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7年,法学学科入选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2019年,法学专业首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主编的CSSCI来源集刊《人权研究》和“法理文库”、“公法研究”丛书,赢得海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

  学院现有专业教师70余人,教授30余人。其中,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3人、齐鲁学者2人、未来学者5人,专任外籍教师4人。此外,还有一大批海内外知名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兼任教席。

  学院现有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00余人,还有部分来自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生。学院致力于培养胸怀天下、志存高远、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活跃在海内外的学术界、教育界、政界特别是司法实务界,取得了骄人成绩。

  法学院强调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的国际视野。除了与国内一流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保持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外,还与美国、欧盟各国、日本、韩国以及香港、台湾、澳门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十所大学或研究机构保持着经常性的学术交流,绝大部分教师具备海外学习和研究的经历。通过设立海外留学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学生赴海外留学,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2016年,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正式启用。法学院作为山东大学从济南搬迁到青岛校区的6个学院之一,于2017年迁入青岛校区,并在济南保留了部分办学空间,由此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19年6月,徐显明先生受聘担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院师生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精诚团结,追求卓越,为山东大学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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