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11-20 10:41:27
安徽医科大学是安徽省办学历史最早的高等学校之一,是安徽省第一所高等医科院校,是安徽省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安徽省共建高校,是安徽省第一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学校前身是1926年始创于上海的东南医科大学,1949年响应中共中央华东局“面向农村,走向内地”的号召,内迁安徽怀远。1952年定址合肥,改名安徽医学院。1985年更名安徽医科大学。学校2019年获批我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2022年入选教育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名单。作为安徽省医药高等教育的发源地,学校始终是安徽省高等医学教育事业和卫生健康事业的开创者、孕育者和引领者,也是安徽省医学教育中心、医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安徽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从报名至入学三个月内任一阶段,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均不能录取该考生。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体格检查
(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 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的有关规 定执行。
录取及学制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 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 治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 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硕 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 校不承担责任。
3.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 (开学报到当天)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安徽医科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安徽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