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4-02 18:47:20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相关要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现将教育部提供的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且进入学校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布(见附件),请考生及时关注复试通知,提交证明材料(如证书、服务期内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学校将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