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方向
01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
02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4电气化装备智能运维新技术
05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06建筑电气智能控制
二、报考条件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必要时应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补充完善报名信息。
四、报考注意事项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现役军人如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所有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五、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按照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六、初试
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初试地点:
各报名点指定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0电路
七、复试
复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我校会根据当年国家基本分数要求,确定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由我校研究生院或我校相关培养学院通知,并在官网上予以公布。
复试相关事项: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详见教育部相关文件,复试内容、方式及有关要求于复试前告知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定。
复试科目:
电力系统分析
同等学力加试:
电机学
电力电子技术
八、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型。
九、学习年限及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对于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半年或1年毕业。学费1.6万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有关注意及说明
1.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未尽事宜以国家文件和学校相关制度为准。
2.我校硕士研究生均在我校南、北校区进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