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稳定规模,注重质量;
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10人,仅供考生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预计2024年3月下达)及当年考生生源情况等进行最终确定。
三、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4.8万。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为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应届生需注意预先核实注册学号,其他考生需认真对照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填写毕业学校、毕业专业、获得最后学历年月、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栏目。由于部分学校已更名,填写毕业学校时请选择其他,应届生手动输入进校注册时的学校标准名称、往届生手动输入学历证书上的学校标准名称。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如进入复试,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的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考点公告。
七、复试
我校研究生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或4月初。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体检等内容。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八、录取
我校按照相关工作办法进行录取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结束。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缴纳学费。
被录取的考生,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
(二)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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