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1.我校招收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详见《江西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报考与一志愿上线情况、当年考生生源情况确定。
二、学费与学制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一般专业学费8000元/年(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均为12000元/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学制缴费。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三、奖学金制度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录取通知书通知的入学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时间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并将相关材料在现场确认前提交到招生单位招生办,否则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之外,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时我校部分专业不区分研究方向,研究生入学后根据个人意愿及导师意愿确定研究方向,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请查看
(二)现场确认、照相
考生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具体时间请查看报考点在研招网上发布的公告)。凭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号及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照相,并校对信息。
六、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初试(以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
时间:2019年12月21日-22日
地点:各报名点指定地点
八、复试
我校研究生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或4月初,届时将在网上发布复试通知及相关要求。复试将根据一志愿上线情况及生源情况分批次进行;同批次复试资格主要根据学生生源质量、考试分数、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情况来确定,并根据不同批次之间考生综合评价确定录取资格。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体检等内容。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 及非全日制本科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及复试总成绩排定名次,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其中初试、复试的成绩构成及比例等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在国家下达计划内,学校根据考生复试名次、身体健康状况及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注意事项
1.大专毕业、成人应届本科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及非全日制学历(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
2.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相关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3.学校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文件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