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 取工作的通知》、《江西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师生复试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继续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严格按
《江西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会议精神,各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当地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因校制宜,高校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因此,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决定,我校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4月3日-4月7日,各专业相应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以各培养单位通知公告为准。
四、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应届生的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
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 考生须在5月30日前提交《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须加盖有关公章;
5. 考生完整阅读《江西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
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亲笔签名;
6. 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复试组织安排工作
1.外国语学院负责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等相关工作。
2.研究生院负责专业课笔试的场地协调等工作;专业课笔试的试卷印制由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院的协助、监督下完成。专业课笔试的组考、改卷环节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所有环节各培养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考试相关保密等制度规定。
3.同等学力加试及政治理论笔试环节由各培养单位全部负责。
六、复试内容及总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其中:
1. 全日制会计硕士和全日制审计硕士复试总分为300 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2.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非全日制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审计硕士复试总分为15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复试成绩总分为 150 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50 分,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课笔试(管理数学基础)各 50 分(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课笔试满分为 100分,均折算为 50 分计入复试总分)。
3. 其他专业复试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4.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三个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会计学院全日制会计硕士和全日制审计硕士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审计硕士、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低于90 分,其他专业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复试总成绩合格线另
5. 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身份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得分6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 计入复试总成绩。未参加同等学力加试考试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6. 复试总成绩计算
(1) 会计硕士的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两者分别占考生总成绩50%,即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复试总成绩÷3。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其他各专业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2:1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初试总分 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2.5+复试成绩÷2.5; 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1.5+复试成绩÷1.5。
(2) 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按不超过该专业招生指标初次分配数*1.5 的系数,依次确定复试资格人数并划定复试线;其他专业按不超过该专业招生指标初次分配数*1.2 的系数,依次确定复试资格人数并划定复试线。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顺次录取。“少骨计划”和“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资格。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叁份),并于4月30日前将培养协议交 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七、综合素质面试专家选派
1. 面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由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方式为临时随机抽选, 各专业面试候选专家人数原则上为面试专家组人数的两倍以上。当本专业硕导人数不足时,专家条件可放宽至具有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
2. 成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高度的责任心。面试专家小组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复试办法进行面试工作。当考生对面试结果提出质疑时,面试专家小组有义务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应提供书面说明。
3. 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判决的专家实行回避制。
八、综合素质面试工作要求
1. 复试专家进行实名制打分,并对面试评分结果的公平合理性负责。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15 分钟。
2.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各专业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必须全程录像录音。
3. 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各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过程进行监督,至少派出一名现场监督员至各专业综合素质面试现场。
4. 考试当天现场随机抽取面试题目。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可以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如有需要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十、调剂
1.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方可获得调剂资格。
2. 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3.一 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允许按不超过缺额指标数×2 的系数确定可接收复试调剂资格人数。全目制专业按照一志愿复试比例确定可接收复诚调剂资从数。
十一、录取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二、复试录取信息公开机制
为确保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应开设招生录取信息专栏,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学校或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计划安排及调整、复试考生信息(对专项计划考生情况要进行说明)、拟录取信息等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及时予以公开。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 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十三、复试工作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1. 学校和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组织工作、招生计划执行、专项计划执行、信息公开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考生提出的异议、申诉和举报。要认真落实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招生录取行为的信访应首先由各培养单位处理并给予答复;属于对政策执行异议的信访,研究生院应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举报的信访,研究生院应配合校纪检、监察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2. 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都应增强纪律意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3.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留存证据。
十四、其他
本办法若与招生当年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最新文件、制度有冲突的,按当年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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