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济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等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参加考试。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均不转入我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报名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4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济南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济南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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