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会——泉城济南。学校创建于1956年,时为国家城市建设部在全国兴建的十所土建类学校之一。山东建筑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合格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的文件执行。
录取
各学院在学科及学科方向招生名额内,依据向考生公布的学科复试录取办法,按学习形式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均不转入我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山东建筑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山东建筑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师会在24小时之内与您联系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