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办校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部、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网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招生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处具体统筹组织,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二)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专项巡视组由校领导、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管理部门组成负责接收考生问题、意见反馈,督导检查学院复试制度公开情况、复试程序操作情况等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和导师组组长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安排、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复试中的其它相关事宜;组织复试考生的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政审、体检等;监督和检查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审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对全部复试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四)各学院成立以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为单位、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为主的专业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的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复试管理:完善“三随机”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安排2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面试时,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主观打分的要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的计分方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各复试小组应提前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在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试评,确保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一致。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学院专业复试工作组等所有组成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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