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5-08 14:38:19
一、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复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并上传至山东农业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纸质材料到校参加复试时交至学院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核(详细要求请见《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和英语水平测试,具体复试内容请参见《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复试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现场听从监考老师指挥,按要求入座考试全程监控,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复试笔试时除必要的空白纸张、文具及报考专业要求的工具材料外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纸质材料及其他电子存储设备进行复试(学院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学院要求执行)考生须独自参加复试,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在复试过程中严禁进行拍照、录像等操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资料不得向第三方传播
四、参加复试考生须签署《山东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本专业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含笔试、面试和英语水平测试)等相关信息。
五、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查验,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考场入场、开始考试、结束考试、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秩序。
六、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七、研究生复试是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初试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严守纪律、诚信考试。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一)由他人替代参加复试的;
(二)由他人协助或者使用作弊设备协助复试的:(三)复试期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的:
(四)对复试过程进行拍照、录像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的;
(五)未经允许擅自发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资料的;
(六)本专业所有考生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有关考题信息的:
(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认定的其他违规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