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前身是1906年创办于济南的山东高等农业学堂。后几经变迁,1952年经全国院系调整,成立山东农学院。1958年由济南迁至泰安,1983年更名为山东农业大学。1999年7月,原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同时山东省林业学校并入,组建新的山东农业大学。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教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调剂
(一)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等网站公布。
(二)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档案应按要求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山东农业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山东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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