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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聊城大学报考点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东省招生考试院《2024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报考点接收要求及条件》《2024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报考点(3771)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及规定

  考生应认真学习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东省招生考试院《2024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报考点接收要求及条件》《2024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及《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符合报考条件才能报考。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须提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及报考点网站详细了解山东省各报考点发布的确认公告,以免错选报考点,造成无法进行信息确认。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后期无法确认,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

  聊城大学报考点仅接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

  1.聊城大学和东昌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聊城大学;

  2.聊城辖区户籍且报考聊城大学的往届毕业生,成人考试、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3.非聊城辖区户籍但在聊城工作且报考聊城大学的往届毕业生,成人考试、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须提供2023年度在聊城辖区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缴纳期限须涵盖2023年7月、8月、9月);

  就读高校不在聊城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聊城大学,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报考点进行报名;户籍或工作不在聊城市的其他考生,报考聊城大学,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点进行报名。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须提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各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以免错选报考点,造成无法进行确认。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无法确认,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

  2.网报地址及填报报考信息

  网报地址:https://yz.chsi.com.cn

  考生登录网报地址后按照报名操作要求先进行账号注册(已经注册的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注册成功后,在规定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一定要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及报名号后,报名成功。此时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所选报考点是否有误,如有误须在10月25日网报结束之前予以更正。

  建议应届生参照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毕业信息,往届生参照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填写毕业信息。尤其非全日制考生有关定向就业单位的信息,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有关入伍、退役等信息,一定要填写准确、完整。备注可以不用填写。

  3.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25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四、网上确认

  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报信息确认。未参加确认的,报名资格无效。

  1.网上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31至11月5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

  2.网上确认要求

  本报考点采取网上确认方式,请考生在填报信息期间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按要求及时准确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确认工作。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传材料等具体要求将于网报结束后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聊城大学报考点发布的关于网上确认的公告。

  五、其他提示

  1.修改报考信息

  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报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

  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2.退费提示

  已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未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缴纳报考费的将予以退还。

  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3.自考生报考校验提示

  由于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没有学籍,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继续填报,后期按照要求提供自考成绩单等相应材料即可。

  4.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可在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后向报考点提出申请。

  5.及时查阅有关报考信息

  网报结束后,考生一定要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内信”查询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有关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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