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于享有“江北水城、运河古都”美誉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前身是1974年11月建立的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聊城大学。聊城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调剂
我校根据第一志愿拟录取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专业调剂需求信息、调剂要求、调剂程序和调剂时间等内容,我校将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确定并公布。
录取
(一)我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硕师计划、公费师范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在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取消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考生人事档案可不转入我校,在入学前应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聊城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聊城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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