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的性质和考核目的
(一)课程性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唯物论和辩证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一体化”的理论体系。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基础、核心。马克思主义哲学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和轴心,贯通和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内容及其各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实践观和物质观的统一,阐释包括自然、社会、思维在内的哲学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的一些问题;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问题及其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历史规律、社会进步与人的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它实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有机结合与统一,是以彻底的批判性为标志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实践性和人民性、开放性的统一。
要求考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拥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及方法论认识和分析理论问题和社会现实问题。
(二)考核目的
主要考核学生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和观点的程度;考核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观点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学生辨别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反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一些基本观点上的对立、分歧及原因。要求考生理论联系实际,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最大国情,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大政方针和治国方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领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要义,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哲学贡献,能够客观、科学、辩证地分析社会现实和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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