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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湖南大学招收在职研究生实施两种招生方式,同等学力申硕为审核报名资料通过免试入学的方式,考生还可选择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进行12月统考以及学校命题的复试,依次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以下是招生录取办法:

  同等学力申硕

  1、学员填写《在职同等学力人员修读×××专业研究生课程报名表》,提交个人资料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50K以内电子照片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学院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3、按学校通知的开学时间办理报到,领取相关资料,正式入学。

  非全日制研究生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办法具体如上,提供不同的报名途径,不同的录取标准,详情请见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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