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自即日起面向全国各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征集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工作组,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二、征集要求
(一)全国各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优秀新闻作品(不含新闻论文),但不得与刊播单位和个人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作品相重复。
(二)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须有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并在作品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应由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对其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须完整公示参评材料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集体或个人推荐参评作品时,须用A4纸打印《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表》,并签署推荐人姓名,加盖刊播单位公章。
(三)参评新闻作品体裁、地区、媒体类型不限,但提供作品的样稿需与刊播作品完全一致。
(四)参评作品须按照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提交参评报名表、作品原件及复制件。所提交的作品原件及其他报送材料不再退还。
三、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以纸质材料收到时间为准)。纸质材料须在函件上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相关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
(二)学院初评工作组将对收到作品进行审看、讨论、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评选结果将在新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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