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坐落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 洛阳,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河南省重点建 设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之一。河南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准予考试。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 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报考前,请考生 务必认真阅读我 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及相关公告,核对 本人是否符 合我校公布 的报考要求。无论何时,如发现弄虚作假 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 相关 政策确定。届时, 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 组织 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 《残疾人教育条例》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 2 号) 和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 2003 〕 3 号) 。
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 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不予录取。
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定者不予录取。
5. 应届本科毕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河南科技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河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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