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法学院源于1907年的河南法政学堂,先后经历了河南法政专门学校(1912)、国立第五中山大学法学院(1929)、省立河南大学法律系(1930)、国立河南大学法学院(1942)等阶段,1985年恢复重建河南大学法律系,1996年由法律系改为河南大学法学院,至今已走过逾百年历程,累计培养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万余人,涌现出罗梦册、杜元载、杨鸿烈、姚雪垠等杰出师生代表。
学院拥有一支学识渊博、治学严谨,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2人,其中,校黄河学者1人,教授12人、副教授2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5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45人,有海外留学和访学经历教师20人。
学院现有司法文明史二级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省级法学一级重点学科和一个本科专业。2012年学院获批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与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现有13个科研机构,其中,犯罪控制与刑事政策研究所和环境与民商法研究所为校级重点科研机构。
近年来,学院教师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3项,出版专著与教材4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刊物及其他CSSCI来源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20余项。吴祖谋先生主编的《法学概论》系十一五、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获国家教委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全国优秀教材奖及河南省教委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吴祖谋先生被国务院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的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河南大学法学院始终以社会的繁荣发展、民主法治的进步为己任,秉承“法天立极 会通中西”的院训,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守成与创新齐举”的办学理念,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众多法律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智力文化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法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培养适应新时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的,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熟悉我国法律实务的卓越法治人才。重点培养专业基础扎实、职业技能熟练、知识结构合理的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同时兼顾培养复合型、涉外型、研究型和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开设有相应的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在大一下学期通过选拔择优录取)。基本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在未来的发展征途中,法学院的全体师生员工,将会更加团结、奋斗,取得更多更大的业绩。法学院的明天会更加灿烂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