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3.60万 学制:3-5年 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地点: 湖北
网上报名
简介:长江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5年,学费3.6万。利用周末和集中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就读,可以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是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国家农业农村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

  长江大学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学科齐全,能够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大学科门类开展研究生教育;拥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地球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长江大学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45人,省部级人才276人;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228人,硕士生导师2131人。

  长江大学科研实力雄厚。近三年,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15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重点、面上等各类项目134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8项;年度获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3亿元以上,位居湖北省属高校第一。

  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文化历史悠久,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并建有武汉校区,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知音湖畔,三面环水,环境秀丽,景色宜人。

  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江大学正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两个战略”,以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力争早日将学校建成湖北省“省属高水平大学”。

 

二、招生计划及说明

  拟招生人数:4人(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

  学制:3-5年

  学费:1.2万/年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1.非全日制招收的学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奖学金学校设有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等四类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及初试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3)网上确认: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选择长江大学考点(考点代码:4211)的考生须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八、复试

  1.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3)报考“士兵专项计划”且符合我校及部分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复试内容:外国语,专业能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综合素质测试;

  3.同等学力加试:社会政策概论,中国社会思想史。

  具体复试方案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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