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拟招生:20人
研究方向:
04(非全日制)财务会计与税收
05(非全日制)财务与资本市场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时须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自身状况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考生报名时,应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7.我校仅专业学位全日制各专业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23年10月20日前(以国家通知时间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公告。
2.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考试时间为3-6小时的科目,安排在12月25日进行考试。考场安排见《准考证》。(具体确定时间以国家发布通知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全国统考英语二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3月下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2.复试科目:
①专业课
②政治理论测试、英语
(三)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收费标准及学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半脱产。
学制2年,学费5万(注:最终学费标准以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若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准,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名额用于2024年公开招考。
(三)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也可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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