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0774、0809)、电子信息(0854)
(二)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其他特殊情形的调剂,导师组成员要从学术角度探讨考试科目是否相同或相近,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体签名,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集体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印章后,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省招办复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2.网上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招生专业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并按规定执行。
(四)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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