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院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确定并通知相关学院及考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7)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但必须符合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条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
(8)调剂均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9)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2.我院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代码:081200,且数学科目要求为数学一)接收调剂,其他专业不接收调剂。
3.调剂考生复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1)专业知识考试、英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调剂考生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40%+英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调剂考生日程时间拟安排如下:
时 间 | 安 排 |
4月初 | 08:00-09:00专业知识考试09:10-09:40英语能力测试10:15综合能力测试10:15-11:45同等学力加试(与综合能力测试同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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