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11-22 09:44:51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湖北省第一批本科招生高校。武汉轻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录取
(一)学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读期间不转入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待遇均由定向单位承担。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武汉轻工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武汉轻工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