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网讯:湖北工业大学2018级研究生新生即将报到,有关呼几口、档案及组织关系转接事宜已经安排妥当,考生可关注以下事宜:
一、户口迁移
①全日制学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若需转户口,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栏一律填写: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其中武汉市【含远城区】学生不转户口,定向、委培生一律不转户口。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相同;户口迁移证中的出生年月必须与本人身份证编码一致,户口迁移证上一定要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条章(也可打印)。入学当年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以后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②非全日制学生:按武汉市的政策规定办理,在未接到通知之前,请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人事档案
①全日制学生:须与本人所在单位联系,及时调转档案。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邮政寄至“招生办公室”收,接收人:丁老师,档案上请注明“2018级硕士研究生档案”。自提档案的同学在报到时交研究生院。截止2018年10月20日档案未到校者,在奖、助学金评选时,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党团组织档案需随人事档案一并转来。定向生、委培生不转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
②非全日制学生:档案转入学校实行自愿原则,档案转入学校的同学按以上要求办理档案入校手续。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湖北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湖工大研〔2018〕1号)文件管理。
三、组织关系
①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内。 按照上级组织要求,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一律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子系统转接,转入党组织为“中共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②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外。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提供党员信息采集表,介绍信抬头单位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所去单位填写“中共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同时,要求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子系统进行转接,转入党组织为“中共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文章来源: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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