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创建于1952 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湖北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录取
(一)根据复试办法,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A%、复试成绩占B%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A%+(复试总分÷复试满分)×100×B% (A 和B 权重设置由学校根据需要设定)
(二)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科研成果或通过我校创新选拔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三)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s://yjs.hbu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湖北工业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湖北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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