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是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湖北省、武汉市共建高校,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民族高校之一。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各项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中南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相关政策如下:
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时须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自身状况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接受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
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中南民族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中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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