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1949年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体检
我校体检安排在确定考生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湖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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