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报考点不设确认和照相现场,所有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11月10至14日不需到清华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照相。但考生应在11月5日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传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或照片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准考。
考生必须在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期间支付报名费。建议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再交费,交费成功后的报名数据转入我校招生系统后在报名期间不再更新,如果考生仍在全国研招网修改报考数据,我校系统将在11月1日统一更新。在网上交费成功24小时后(如遇节假日顺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报名手续:
(1)登录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查询并核对自己的报考信息。
(2)“考生登录”一栏中,在“报名登记表号”中填写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及密码,我校不提供密码查询服务。
(3)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应为白色背景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我校将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查,照片未通过审查的考生须重新上传合格的照片。上传照片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11月5日,因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审查而重新上传照片,也应在此日期前完成。到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照片或未能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将不被准考。
(4)考生照片通过审核方可完成报名程序。如有问题,请立即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782192。
(5)清华大学报考点不设现场照相,所有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11月9至12日不需到清华大学现场照相。
(6)完成报名手续(报名交费成功、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照片、照片通过审核)的考生允许参加考试,具有重复身份报考的考生将只允许一个报名号打印准考证。
(7)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于11月12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寄(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右上角注明报名号,否则不予准考。
(8)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研招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在我校参加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
(9)在考试现场如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等情况,将视具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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