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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教育,按通才培养理念,只设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法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除军事法学外的所有专业,并设有法律硕士项目和面向外国留学生的“中国法”硕士项目。 至2013年3月,清华法学院有全职教师52人,其中教授29人,副教授21人。在校学生1540人,其中本科生399人,研究生1141人。

  清华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培养对象

  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并于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近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课程设置

  宪法行政法专业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宪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中国行政法学,中国行政诉讼法学,部门行政法,行政案例分析和研究方法,经济法基础理论。

  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教学方法

  学制2年;周末班授课(寒、暑假除外);上课地点为清华大学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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