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是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高校。学校办学基础为1924年创建的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广州中医学院,是新中国首批四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之一,1995年正式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录取
(一)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广州中医药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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