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10-08 14:35:04
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需求持续增加和完善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必须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契机,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发展和完善具有四川大学特色、体现四川大学水平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
一、四川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四川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的基础理论、扎实的专业技能、突出的实践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的高层次专业技能型人才。
四川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紧密围绕“三个不同”,着力培养真才实学,即: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不同;培养过程不同;授位标准不同。
二、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3×4矩阵式”培养体系
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要求和特点,应将打造高水平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放在突出的位置,将基础知识学习、专业技能培养、实践能力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四大内容有机结合,通过课程学习阶段、实践训练阶段和应用检验阶段三个阶段,培养高水平专业学位研究生。
在课程学习阶段,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包括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案例课程和综合素质课程四个板块。
在实践训练阶段,研究生完成相关课程实验、课程实习,并进入实践基地进行实践能力训练。在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尽可能地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紧密联系。
在应用检验阶段,研究生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另一方面在校外合作导师的指导下解决具体的实际应用问题,同时在校内外导师的联合指导下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在此基础上完成达到分类授位要求的学位论文。
四川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3×4矩阵式”培养体系
培养内容 培养阶段 |
基础知识 |
专业技能 |
实践能力 |
综合素质 |
课程学习阶段 |
基础理论课程 |
专业技能课程 |
案例课程 |
综合素质课程 |
实践训练阶段 |
课程实验 |
课程实习 |
实践基地训练 |
职业资格认证 |
应用检验阶段 |
校内导师指导 |
联合指导 |
校外导师指导 |
分类授位要求 |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实践训练、学位论文等)应按照这一体系框架配置,实践训练阶段的相关培养内容应计入学分。
三、强化专业技能,完善具有专业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必须明显区别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应逐步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出2000门专业技能课程、1000门案例分析课程和2000门创新创业课程。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应体现以下特点:第一,除公共平台课可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相同外,应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置专门的专业平台课;第二,增加专业技能选修课的课程数量,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更大的专业技能课程选择空间;第三,压缩基础理论性课程,以保证案例课和实践训练的实施;第四,对于必要的基础理论性课程,鼓励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门开设不同于学术学位研究生的精练的基础理论课。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活动应多样化、实用化,应以参加实践性强的学术交流活动为主,培养单位应为此创造良好的条件。鼓励以实践交流活动学分替代学术交流活动学分。
各培养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重新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方案,不断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
四、秉持三个兼顾,大力加强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
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各培养单位、导师和任课教师应对此给予高度重视。
应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水平的杰出校友、行业优秀人才和社会知名人士来校开展案例教学。来自校外的授课专家的聘任可与双导师制有机结合。校外专家的授课费用及相关成本由学校统一支付。要多途径对校内任课教师进行技能课程和案例课程的教学培训。
案例教学可采取单独开设案例教学课程或与专业学位课程相衔接的方式。对适合开展案例教学的专业学位课程,要逐步达到案例教学课时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30%。各专业学位点均应设置独立的综合案例课程。
根据我校专业学位点的具体情况,将以专项资助的方式分类建设一批案例库。各专业学位点均应制定案例库建设计划,并按计划尽快实施和完成案例库建设。在案例库建设中要重视三个兼顾,即正面案例与负面案例兼顾;传统案例与新生案例兼顾;国内案例与国际案例兼顾。
五、系统组织实施,大力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
通过与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合作,重点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以此带动实践基地的专业全覆盖,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对实践基地的需求。
实践基地的建设应系统组织、责任到位,研究生院负责大型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学院负责所含专业的实践基地建设。
实践基地的建设应重点与大型企事业单位合作,做到实效化、时代化、综合化的良好结合。校内培养单位应与合作单位建立稳定的实践基地管理协调机构和定期协商机制。
学校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专项基金”。各培养单位应制定实践基地建设方案,经研究生院审定后,由该专项基金资助实施。基地建设完成后,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条件、实践方案、管理机构、协商机制等。
对于条件适合的单位,可将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已有的本科生实践基地建设相结合,以提高实践基地的运行效果和管理效率。对于实践基地建设成绩显著的单位,应在分配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中予以适当倾斜。
临床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训练可在我校附属医院进行。
六、高标准全覆盖,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
双导师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培养单位必须为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配备高水平的合作导师。
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需求,主动吸引杰出校友、行业优秀人才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合作导师。鼓励合作导师承担案例课程的教学工作。
应进一步完善双导师制的规范化建设。合作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成就突出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合作导师的选配采用校内导师选择、学院审核汇总、研究生院备案、学校颁发聘书的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确定培养方案、开题报告、申请授位、答辩等环节应有双导师共同签署意见。
校内导师有责任向合作导师介绍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校外导师应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对于指导工作突出的合作导师,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履职情况差的合作导师,在其合作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不得再列为合作导师;如遇个别极不负责的合作导师,经校内导师申请、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予以更换。学校将根据校内导师和学院的评价意见,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合作导师支付报酬。
临床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合作导师可聘请我校附属医院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专家担任。
七、整合提升,进一步强化研究生综合素质课程
综合素质教育无论对学术型还是专业型研究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校始终对此高度重视。四川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教育应重点针对三个方面,即学术道德、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学术作风,培养深厚的文化底蕴,奠定扎实的创新基础,在已开设的“当代科学发展的动态与展望•英文论文写作(含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文科)和“中国文化•英文论文写作(含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理、工、医科)课程多年经验积累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将上述课程提升为研究生综合素质系列课程,包括《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和《学术论文写作》。该系列课程总学时定为18学时,计1学分。
学术道德教育是综合素质培养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应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入学时的学术道德承诺制度、注册前的学术规范测试制度等,使学术道德教育贯穿整个培养过程。
除上述研究生综合素质系列课程外,应从文、史、哲、管、艺等学科的已有课程中选择若干门通用性强的平台课程,以选修课的方式列入各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方便学生选修。恢复体育选修课,并大力开展素质类第二课堂活动。
八、课程支撑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认证
在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领域,应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紧密联系,努力打造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业资格证“三证”资历的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
应将职业资格认证内容纳入这些专业领域的培养体系。通过与相关教指委、协会开展合作,将职业资格认证内容与相关的专业课程内容有机结合。对于有条件的专业,鼓励开设专门的职业资格认证课程,此类课程将纳入四川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并给予资助。
建立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励基金,对成功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优秀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九、分类确定标准,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位标准体系
研究生授位标准的控制与把握,是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的关键环节之一。四川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授位标准体系应充分体现以真才实学为核心标准的形式多样化原则。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以及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求的,方可申请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的写作与答辩通过,是研究生获得学位授予的前提。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及培养计划,专业学位论文在保证专业基本规范及标准的前提下,可实行学位论文内容的多样化,如应用研究性论文、案例分析、产品开发、创作性作品、管理方案、设计方案等形式,但应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选题灵活确定,由培养单位制定具体要求。
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符合行业领域的实践要求,论文的评审除经校内、外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
对于获得学位前的科研成果要求,根据专业学位培养计划及论文内容,实行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多样化考核标准,对应用研究性论文、案例分析、产品开发、创作性作品、管理方案、设计方案或其它应用性成果等不同类型的成果分类确定标准。具体要求由校学位委员会制定。
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深入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打造四川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品牌,为我国高层次专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不断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