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是四川省和中国气象局共建、四川省重点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1956年改制为中央气象局成都气象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成都气象学院;2000年学校由中国气象局划转四川省,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01年原隶属国家统计局的四川统计学校整体并入;2015年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四川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四川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我校会计或旅游管理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我校会计和旅游管理专业。
(二)第一志愿报考属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可调剂至我校: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3、初试方式不属于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的考生。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按教育部及四川省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于调剂工作开展前(预计2024年3月中下旬)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录取
(一)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录取办法,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招生专业录取,入学后再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
(三)硕士生录取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复试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相关手续办理完毕截止时间为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六)研究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报研究生处审批。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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