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8-02 15:30:39
四川师范大学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工商管理等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过院校资格审核后学习课程修学分并报名参加申硕统考,全部考试按规定通过方能进入毕业论文阶段。什么时候论文答辩具体如下:
一、论文答辩时间
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全部考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进入毕业论文阶段的手续,论文提交后评阅合格申请答辩,通常是年中或年末答辩,具体时间见学校有关通知。
二、答辩相关事项
1、培养单位填写《答辩资格审查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交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查后,交校学位办方可组织答辩,审查不合要求者须推迟答辩。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本学科(方向)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组成,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3、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
(1)宣读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并宣布答辩注意事项。
(3)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申请人答辩资格审查情况,并宣读导师推荐意见。
(4)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评审专家详细意见(含复审)及根据论文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
(5)答辩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
(6)休会,学位申请人及列席人员退场。宣读论文检测重复比例及评阅专家的论文评阅意见;讨论申请人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学术规范性及答辩情况;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形成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论文答辩成绩进行评定。
(7)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三、培养年限说明
1、自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4年内通过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全部课程考试及申硕统考。
2、通过全部考试后一般1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开题写作。
3、要求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答辩,经报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1年内申请重新答辩1次。如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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