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西政校发〔2022〕248 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我院现开展2022年硕博连读推荐、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选拔范围
(一)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博连读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中进行。
(二)经学校确认当年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可在本学科招生专业目录内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学科和招生导师当年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数,招生导师原则上当年只可招收1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三)申请者应为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单独考试入学学生)。
二、申请条件
根据《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者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在学期间未受过处分。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标准。
(四)完成硕士阶段的所有课程学习,无重修和不合格记录,必修课成绩名列本学科前20%。
(五)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力,有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在读期间以本校硕士研究生名义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智库成果等。
(六)英语取得以下成绩,包括: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雅思6.0分及以上、托福9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七)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申请、推荐、选拔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者,填写《西南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连同以下几项材料向二级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1.载有完成硕士阶段应修的所有课程的成绩单;
2.必修课成绩在本学科的排名证明;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5.课题研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两名专家的推荐信。
(二)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三)硕士生导师及所在学院应在《西南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签署是否推荐该生硕博连读的意见。博士点学科召集人及所在二级教学单位签署是否接收该生硕博连读的意见。
(四)申请人须按照《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附件3)《国家安全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附件4)的要求于即日起至2月23日前进行网上报名。
(五)二级教学单位须于3月3日前将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材料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敬业楼4014室),逾期提交不予办理。
(六)研究生院于3月10日前对二级教学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七)经公示符合条件的硕博连读考生须按照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并与参加统一招生考试(含“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等)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要求相同。
四、录取
硕博连读考生录取规则与参加统一招生考试(含“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等)的考生相同,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国家安全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名单,须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五、相关学籍管理事宜
(一)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三学年转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按照《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进行培养管理。
(三)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平台不支持同一身份信息同时段存在两个学籍信息的记载规则,对经硕博连读选拔正式录取的2021级博士研究生,在同一时段只能保留一个学籍信息。
六、其他说明
(一)请各二级教学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考核与选拔具体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转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按本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调整个人学习计划。
(三)本办法中所称“学科”,指法学二级学科,法学以外一级学科。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西南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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